记者采访时说,医患关系是永远的关系,只要有关系就会有矛盾,而医患矛盾和“医闹”从本质上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医患矛盾不能成为可以肆意扰乱医疗场所正常秩序和伤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托辞和借口,对暴力伤医“医闹”行为必须零容忍。
在去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由凌锋牵头,90位政协委员联合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医疗机构明确列入公共场所范畴,由公安部门负责医院秩序的安全保障工作。
凌锋告诉记者,去年的提案引起强烈反响,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同年4月22日,国家五部委就联合发出《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提出伤害医生、“医闹”的多项行为将受严惩。
近年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高法、高检等部门相继出台《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等来遏制暴力伤医、“医闹”等,然而并没有起到根治的作用,医疗场所的暴力伤医案件依然频发。
在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四医院老年病科主任高广生看来,我国目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比照刑法已有罪名进行定罪处罚的做法,已不足以遏制此类危害行为日益猖獗的势头。
“从去年开始,医院里确实设置了安保部门,有公安人员驻守在医院内部。”凌锋说,“但是即使把这些‘医闹’的人抓起来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又有什么意义呢?”
高广生说,“医闹”不仅危害到医务工作者和医疗机构的权益,而且造成医务工作者和医疗机构无法正常工作,无法行使救死扶伤的职责,对广大患者而言是十分不利而且危险的,更重要的是极大损害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安全感。
“医务工作本身就属于高风险、高压力、高强度的职业,如果再不严厉打击日益猖獗的涉医犯罪,长此以往,可能造成医生职业无人问津的严重局面。”高广生说,我国有十三亿人口,本来医生数目就相对不足,如果继续流失下去,会造成很多病人无人看病治疗的局面,更谈不到不断提高医疗科技水平的问题,这种情况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而言将是灾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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